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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膳不是多多益善

1999-03-23 来源:生活时报 文/宋文 我有话说

一次应邀赴宴,主人称“今日一色药膳”。随即发给各人一张药膳谱单,但见林林总总20多道,如杜仲腰花、珍珠芙蓉、玉竹扣鸡、当归闷鸭、黄芪蒸鳖、少参肺心、人参豆腐、麦冬甜羹、天麻杂烩……席间,尽管主人再三劝食,我仍未敢下箸。因为行医已30余载的我深知,有些中药是万万不可随意而进的。

何谓“药膳”?即“药之入膳,膳中有药”也。中医的“药”范围极广,其中有能裹腹的粳米、薏仁、山药、赤豆、百合、藕莲;有梨子、枣、南瓜、西瓜等果品;有扁豆、韭菜、马齿苋、马蓝头、车前草、荠菜以及猪肝、肾、鳖等常吃之物;还有如甘草、红米、桂皮、胡椒、桂花、生姜之类的调味品。这些药物实际上就是食物,但食无妨,故中医有“食药同源”之说。但是,如杜仲、黄芪、人参、珍珠之物,则纯为药物,虽可制成药膳,但必有其性味、功能、主治、用法、用量、配伍、禁忌等学问。如不问身体胖瘦、不论阴阳盛衰,不辨寒热虚实,不管血压如何,肾功能怎样,胡乱食之,恐有大碍。俗话云:“药似刀,善杀人”、“是药三分毒”。比如“琥珀圈子”中的琥珀,“血少(排尿)不利者”服之,“反致其燥急之苦”;“杞子羹”中的杞子,《本草纲目》中有载:“去家千里,勿食”;“大便干燥者”藕莲不可食,等等。

时下,药膳大行其道,许多人大赶时髦。殊不知膳中之药有的甚至人命关天,赴宴之人情况各异,怎能“一方同吃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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